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年立项的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1)《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徐科发〔2019〕45号、附件2)有关规定及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的有关要求,为做好2021年立项的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2021年立项(项目实施期为2021.09.01-2023.08.31)的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(附件3)。
二、时间要求
7月30日前,各项目负责人参照《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流程及要求》(附件4)登录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系统填写并完成验收申请,同时将相关成果经学院汇总后发送至科研院邮箱kyy@jsnu.edu.cn。
7月20日前,未能完成合同约定考核指标的项目负责人,应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,提交《项目延期申请》或者《项目变更申请》;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,项目实施期结束之后(即2023.08.31)获得的项目成果不作为项目验收佐证材料。
联系人:卜伟;联系电话:83656193。
附件:1.关于做好2021年立项的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.pdf
4.徐州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流程及要求2023.07.pdf
科学技术研究院
2023年7月14日